「鬧新房」又叫「鬧洞房」是婚禮的最後儀式,也是大小婚禮都不可少的內容,它是婚禮的高潮和最熱鬧最有趣的節目。

  新婚之夜,親戚朋友圍坐房中,對新娘百般戲謔,稱之為“鬧房”、“戲新娘”。鬧的方式各種各樣,各地有同有異。總括起來可分為文鬧和武鬧兩種。文鬧以較文雅的方式,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謎語、對對子,請其講述戀愛經歷及平常不見於口的男女之事,山西民間有稱“說令子”,妙趣橫生,迫使新娘無法對答而大出洋相,藉以取樂。“是夕,好事者多以談諧語編為詞調,強使新婦歌之,名曰‘鬧房’。近則變本加厲,慶賀之忱出以戲謔,抑失禮之甚矣。”(民國:《翼城縣誌》)武鬧是使用較為粗野的方式,不僅口出穢言,還對新娘動手動腳,頗有惡作劇的性質。

  鬧洞房時,平輩的、晚輩的、親戚朋友,同學同事紛紛擁入新房,喜笑逗樂,尤其是新郎的朋友,他們極盡所能,想出種種方式,讓新娘當眾表演,以逗樂取笑,俗話說“三日沒大小”,除了爹媽都能鬧。這期間,人們之間隨隨便便的關係是禮俗所允許的,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,頗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歡節。因此,無論如何戲鬧,如何難以接受,新娘是萬萬不能反目生氣的。如若氣走了鬧洞房的人,將被視為是新娘的任性,人緣不好,日後的光景就不會好過。

  鬧洞房是對新婚夫妻的一種祝賀方式。在民俗中,人們認為洞房中常有狐狸,鬼魅作崇,為了趨逐邪靈的陰氣,增強人勢的陽氣,才鬧洞房的,所以民間俗語說“人不鬧鬼鬧”。

  鬧房在功能上也是對新婚夫妻的考驗,包括機智與耐心,原本是一種“關口考驗”,但在民間往往行之過分,成為陋俗。

  鬧洞房的習俗起源甚古,《漢書》記載“燕地嫁娶之夕,男女無別,僅以為榮。”(《漢書》,《地理志》)鬧房之俗可能起源于“聽房”。在新婚之夜,親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竊聽新媳婦的言語和動作,人們感興趣的無非就是男歡女愛之事。從性心理的角度講,這種舉動似乎正是佛洛德理論中的“意淫”之舉。以後逐漸演變成為戲弄新娘的鬧洞房。此種風俗行至唐代,風行民間,不但男方親屬,賀賓客朋都有戲弄新娘的權利,連不相干的陌生人,也可以中途阻攔,品頭論足,撫摸取笑,需索於難。這種習俗由古至今,已由個人行為變為集體行為。

  綜觀鬧洞房之俗,驅動人們聽房、鬧洞房的心理動機是複雜的。

  首先,這是一種人們性意識的外化與下意識的衝動,人們從鬧房戲婦與撫婦之中,表現了對異性的某種挑逗,發洩出來之後便可克服既羨且忌的心理,以達到性在“下意識”界域的某種平衡,這種對異性的態度與行為在平時是受到嚴格限制的,鬧洞房正好提供了一種機會。

  其次,鬧洞房是傳統婚姻中包辦婚姻的產物。因為只有在新婚典禮之後,激動的新郎才可搞開新娘的紅蓋巾,這對新人以前不相識,無相交,更無情感的溝通,第一次見面便要共墮愛河,顯然是陌生和難堪的。因此,鬧洞房習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離和陌生感,協調倆人之間的緊張氣氛,融洽感情。無疑,洞房之鬧是百米賽跑前的必要準備。

  再者,在興旺發家的心理趨動下,大多數的新婚之家,都存在著既苦於眾親友之鬧,又樂於讓其鬧的雙重心理。

  鬧房可以使雙方的親友們熟悉起來,顯示家庭賓朋滿座,興旺發達,增進親友間的溝通與感情,以及鄰里間的和睦。

  熱鬧是中國人生活的美學理想,鬧洞房正是臻於此境的手段。熱鬧了才能形成喜事喜慶的氛圍,鬧是一種快樂的場景,是一種歡騰與興旺發達的象徵,只有鬧、大鬧特鬧,喜慶才有市場,財路才可大開,人丁才能興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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